近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出台《2018年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则之细,考核之严,为历年之最。透过这份环保考核新规,可见我市污染防治新思维。
聚焦重点,量化考核。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国土绿化、生态修复“五大行动”,提出既要做好“减法”,又要做好“加法”。此次《方案》针对市委明确的污染防治主攻方向和2018年省定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其中,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细化成12项,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细化成17项,指标内容涉及建筑扬尘污染防治、燃煤散烧治理、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河渠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等。
从结果验收变为过程管控。大气和水两项考核,均采取百分制。其中,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分别占10分。日常工作主要包括领导重视、攻坚机构和攻坚机制完善情况、信息(调度、日常资料及宣传信息)报送情况、“一点一策”落实情况等。
以考核促治污方式创新。此次考核内容采取得分与扣分、加分相结合的方式。在对市直有关部门考核时,把被国家、省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或批评等都纳入了加分或扣分的范围,重点体现奖优惩劣的激励机制。污染防治单项工作被树立为先进典型,并在其辖区内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的,当季该项工作将被加分。
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根据方案,对在省攻坚考核中严重影响我市成绩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或年度内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实行考核评先“一票否决”;对未完成年度大气、水环境质量责任目标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同时,环境攻坚战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9+2”考评体系。攻坚战通报表扬及约谈情况、处理结果、考核结果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正式文件呈送市委市政府及组织、纪检部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市环境形势虽然局部有所改善,但整体形势依然严峻,环境质量与公众期待仍有较大差距。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考核只是手段,目的是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引领我市污染防治工作步入新阶段。”该负责人说。(洛阳日报记者 高峰 通讯员 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