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直排、油烟扰民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日前印发的有关通知透露,我市将进一步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对城市区、县城区等餐饮油烟污染实施整治。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对城市区、县城区餐饮场所,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个体工商户及核心管控区居民生活等餐饮油烟污染实施整治,实现达标排放。
根据工作部署,本月底前,建成区所有排放餐饮油烟的机构和场所必须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核心管控区内(国家、省控监测站点周边500米以内)所有高层和多层居民楼,开展居民餐饮油烟集中收集、集中净化,实现达标排放。
按照要求,油烟净化设施将加装在线监测设备,与主管部门监管平台联网,实时传输监测数据。同时,我市还将建设统一的餐饮油烟监管平台,实时收集、发布餐饮油烟排放信息,为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按照要求,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2mg/Nm3)。该负责人介绍,我市要求油烟收集管道设置规范,收集管道材质耐用,管道口径和风量与净化设施匹配,收集净化设施密闭稳定运行。油烟净化设施的选址应合理,安装在封闭减噪的专门工房内,底部加装减震设施,防止噪声和震动扰民。油烟净化设施要安装智能启停开关,当管道内油烟浓度值大于规定浓度值时自动运行净化,小于或等于规定浓度值时自动关机。
此外,有专用烟道的楼房,不再另外建设烟气收集管道;没有专用烟道的楼房应建设烟气收集管道。
我市要求,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通过招投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法(依靠本级财政),确定专业的油烟治理团队,签订治理运行维护合约,开展油烟治理。建议采用“大包”方式,即政府只要信息,不要产权,油烟净化设施及其配套设施设备产权归第三方治理机构,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向政府连续提供所有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信息和油烟排放信息。
该负责人介绍,整治工作将由核心点推开,由近至远,以点带面。考虑到油烟治理及信息传输管理专业性较强,居民餐饮油烟的集中净化工程量较大,此次整治以核心管控区为主,待整治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向全市建成区推广。(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