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随着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孙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过两级法院依法审理,终于尘埃落定。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组织成员17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该案是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之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快速行动、扎实推进,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们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准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防止‘降格处理’,又防止‘人为拔高’,对黑恶犯罪依法严惩、除恶务尽。”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坚持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上提一级,采用异地用警、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异地执行刑罚等措施,以排除干扰阻力。对一些重大复杂案件,市扫黑办组织挂牌督办。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市政法、纪委监委机关建立了联动机制,对办案人员私存线索、跑风漏气,接受请托、打听案情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已打掉、判决的黑恶团伙开展“回头看”,依纪依法追查到底。公安机关在办案中,深入调查涉黑涉恶资产来源和去向,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充分运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及赃款赃物、判处财产刑、行政罚款等手段,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金融、税务等部门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及时查询、冻结黑恶势力资金账户,依法查处黑恶势力逃税漏税、侵吞集体财产、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是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市今年还强化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清除、预防黑恶势力在各行业领域滋生蔓延,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把“打”“治”“建”压茬跟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空间。
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侦办33起涉黑涉恶案件。其中,涉黑犯罪团伙7起、涉恶犯罪团伙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4名,破获案件234起。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犯罪案件3起59人,涉恶犯罪案件10起42人,目前已审结涉黑涉恶类犯罪2起25人。(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实习生 李兆宇 通讯员 赵昱柱)
原标题:洛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立案侦办案件3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