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警方将全面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文物集中区域、文物犯罪高发区的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建设,确保我市文物安全。
市公安局成立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特别是涉及邙山墓葬群和隋唐东都城遗址的有关单位,都将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专班,不断强化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各级公安机关将加强文物集中区域、文物犯罪高发区的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建设,充分发挥群众性基层保护组织的作用,努力形成覆盖地方的专业人员、群众和当地治保组织共同参与的安全防范队伍。
我市警方将重点集中力量,依法快速侦破一批文物犯罪案件,打掉一批文物犯罪团伙,快速追捕一批文物犯罪嫌逃人员,依法公开严惩一批文物犯罪分子,追缴一批文物,坚决遏制文物犯罪的多发态势。同时,将突出重点地区,对邙山墓葬群等重点文物保护区,加强与文物、旅游、住建等部门的沟通衔接,组织力量进驻,对盗窃、盗掘、盗捞、收卖、贩运、走私、破坏等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重点整治。
根据要求,我市警方将建立并完善文物犯罪线索搜集渠道,推动建立群众检举揭发有奖举报机制,适时对重点文物犯罪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所有现发的文物犯罪案件第一时间录入“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查询串并。市公安局将对破获的和在侦的文物犯罪案件,适度经营、集中收网,追缴被盗、被倒卖的文物,实现全链条打击。
我市将健全文物安全防护体系,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搜集文物犯罪线索,坚持打防并举,打击犯罪与追缴文物并重、自身建设与宣传发动并重、检查巡查与责任追究并重,根据打击文物犯罪需要及承受能力,加大科技含量的投入,实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视频监控全覆盖。
我市文物、公安、工商等部门将建立文物安全沟通制度,督促、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建立重点古墓葬、古遗址巡护机制,加强对文物案件多发地区的值守巡护和防控工作,减少案件的发生,切实确保文物安全。(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张小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