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又涨了!如果没有国家的好政策,真不敢想象我该怎么生活。”昨日,西工区唐宫路办事处洛玻社区居民张素霞激动地说。
张素霞今年54岁,肢体一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她的丈夫去年去世,15岁的儿子正在上初中,一家人完全没有收入。去年,西工区民政部门按照标准将张素霞及其儿子一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今年,她和儿子每月能领到2180元的救助金,比去年每月多领40元。
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是我市今年确定的重点民生实事之一。今年3月,我市下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农村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6252元,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5052元。此外,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335元。农村低保标准方面,城市区由每人每年36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80元,县(市)由每人每年32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480元。
“新的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已经按照文件要求完成提标资金补发工作。”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这项重点民生实事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同时,市民政部门严守“个人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民政审批”程序,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经复核认定,家庭情况好转,收入水平高于低保标准的保障对象,及时退出低保名单,做到城乡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洛阳日报记者 戚帅华 通讯员 李英房 许晓玲)
今年提标资金补发工作已完成
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7001人
累计发放补助资金5967.3万元
全市月人均补助水平达357元
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41683人
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6860.2万元
全市月人均补助水平达218元
保障城市特困供养人员390人
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76.1万元
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1914人
累计发放补助资金7628.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