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规划源头树牢文物保护意识,将文物许可作为规划、建设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建设造成文物被破坏。日前,记者从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城建系统将切实增强保护文物的责任和担当,更好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保护文物,规划先行。20世纪50年代,在第一期城市总体规划建设中,我市就创造了“避开老城建新城”的“洛阳模式”,20世纪80年代初,我市又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市建设必须先考古发掘、后动土施工的文物保护“洛阳方式”。
按照部署,我市将进一步从规划源头树牢文物保护意识,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结合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战略定位,在第五期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将大遗址和文物保护紫线作为建设用地开发边界,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市文物、规划等部门还将加快重点文物保护区规划编制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隋唐洛阳城国家历史文化公园规划、邙山陵墓群保护规划纲要、西工兵营保护规划、周公庙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划部门将继续严格审批手续,将文物许可作为规划、建设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不经文物勘探,任何项目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同时,在充分考虑文物安全的前提下,还将着力把保护历史文化、延续城市文脉、彰显洛阳特色等融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及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严格控制遗址内部和文物周边道路、建筑的体量、色彩和风格等。
在依法规范建设行为方面,我市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在进行工程建设前,充分征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确需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作为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的重点内容,传统村落的保护迫在眉睫。下一步,我市住建部门将全面加快古村镇、古民居、古遗址、古树名木的普查梳理评估工作,确保9月底前卫坡村、苏羊村、大王庙村、杜康村等77个传统村落全部挂牌到位。
目前,我市城建系统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五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市县联动”的原则,对影响文物安全的案件进行集中筛查整治。按照部署,对涉及的规划建设手续不全、未批先建、私搭乱建等问题,有关部门将逐个分析研判、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和保障措施,确保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建设造成文物被破坏。(洛阳日报记者 李东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