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洛阳人注意啦!今日,记者从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12月26日、27日,经济适用住房“东方光源”二期接受申请,2018年1月15日起受理认购登记。届时,有意向的市民可按规定携带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办理申请或认购登记手续。
据了解,该项目位于老城区华山路与原310国道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东至嵩山北路(规划路)、南至国家牡丹园、西至华山北路、北至环城路辅道。
目前,该项目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此次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有720套,分布在14#、15#、19#、20#号楼,经洛阳市发改委批复,均价为2562.24元/㎡。
申请流程
申请时间:12月26日、27日
申请地址:老城区华山路与原310国道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东方光源接待中心。
申请材料:申请人及其配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前往东方光源接待中心,领取《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进行申请。
认购登记流程
认购登记时间:2018年1月15日起,每个工作日的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具体时间以开发企业所发的预约单上时间为准。
办理地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楼西厅5号、6号、7号、8号窗口(涧西区丽新路与周山路交叉口)进行认购登记。
办理材料:申请人及其配偶须携带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台账信息证明、车辆信息证明、工商注册情况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且已满1年。
2、中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3、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购买过房改房(含集资房),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家庭或个人;购买过商品房(含二手房)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家庭。
4、单身未婚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需满23周岁。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有其他问题,可登录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379—63063888、0379—63063777。(记者 郭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