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称市房管局)获悉,为保障广大市民权益,我市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称经适房)预售管理,严格要求经适房具备六证方能预售。
此外,市房管局还为大家制作了四个防骗“锦囊”,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锦囊一 看看六证是否齐全
从今年起,城市区在建及新建的经适房,开发建设单位在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价格批复后,方可由住房保障部门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报名、抽号选房。选房后,开发建设单位要按照市发改委核定价格收取房款,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经适房项目符合公开认购时,以住房保障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市民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和价格批复进行预售经适房,可向市房管局举报,举报电话:63205037。
锦囊二 看清唯一的报名地点
虽然我市经适房认购工作已开展多年,但还有许多市民不知道具体报名认购地点。市房管局提醒,目前我市经适房项目认购登记只有一个报名地点,设在涧西区周山路12号市房管局,一楼西厅的5号、6号、7号、8号为经适房认购窗口。
锦囊三 登录网站查验预售许可证原件
很多选房人不知道自己还有一项权利可用于自我保护,那就是申请人通过抽号选房缴纳购房款时,可以查看认购项目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原件,核实预售许可证的楼房幢号、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账户(购房人所交各种购房款均须存入该账户)等相关信息。
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均会及时在市房管局政务网站(www.lyzbj.org.cn)公示,申请人可随时查询。
锦囊四 签订统一的网约合同
购买经适房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统一网签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购房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可通过市房管局政务网站,查询所购住房是否已在市房管局进行备案登记。(洛阳晚报记者 连漪 通讯员 杨琳徐 莉霞)
关于经适房认购,你还需知道以下信息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1.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且已满1年。
2.中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016年标准为人均2391元)。
3.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购买过房改房(含集资房),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家庭或个人;购买过商品房(含二手房)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家庭。
4.单身未婚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需满23周岁。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提交的资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2.住房状况证明(房产证);
3.家庭收入证明(工资收入);
4.婚姻状况(结婚证、离婚证、法院民事调解或判决书、未婚证明);
5.住房公积金证明
6.其他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报名、抽号、选房流程、内容会适时在市房管局网站(http://www.lyzbj.org.cn/)公布,认购者请随时留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