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
根据市文明办《第31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洛阳市2013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方案》和《洛阳市市直机关2013年进社区“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精神,现制定中共洛阳市委宣传部机关第31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志愿服务活动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助交通”活动
根据牡丹文化节期间市直机关“助交通”活动安排,4月1日—5月5日每天8:00—18:00,市直机关轮流在主要交通路口定岗执勤。市委宣传部机关承担4月1日、4月13日、4月25日三天的“助交通”活动。
1.定岗执勤地点:中州路王城大道路口。
2.时间:4月1日、4月13日、4月25日,每天8:00—18:00。
3.人员要求:每天上岗5人,其中4名志愿者定岗执勤,1名志愿者为游客提供咨询、解说,提供便民服务。
4.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市优化办、市创建办、市直工委将每天按照助交通安排表,逐单位逐路口核查人数及执勤情况,并在新闻发布会上进行通报讲评。各单位在执勤期间因人员脱岗、离岗、少人、扯皮等现象造成不良影响而产生的后果由各单位负责。(1)每天中午13:00实行无缝对接,就餐时间自行合理安排,不得占用执勤时间;(2)每个志愿者严格按照“三红(红帽子、红绶带、红旗)一哨”标准值勤,红帽子、红绶带、红旗由工委统一提供,按时提前领取并主动移交下一个单位,哨子各单位自备;(3)各单位要做好执勤人员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在交通、就餐、饮水等方面给予提供支持,注意关心执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4)如本单位志愿者人员紧张,可自行招募;(5)每个单位在执勤的次日,将执勤情况报工委宣传部。
5.活动安排:(1)鉴于市委宣传部在牡丹文化节期间人员紧张,建议4月1日的活动由本部志愿者承担,上午、下午各5人,由各科室根据人数派出相应的人员参与。4月13日、4月25日的活动,由志愿者科田立峰负责,从全市志愿者组织中协调人员承担;(2)本部人员或招募人员在执勤期间,由办公室协调解决用餐、饮水或相关资金等后勤保障。
二、“清洁家园”活动
根据洛市直发〔2013〕27号文件精神,为了发挥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市直机关各单位按照分包社区,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开展“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
1.时间要求:牡丹文化节期间,各单位每周组织一次进社区“清洁家园”活动,其他时间每季度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2.活动内容:(1)开展进社区环境整治活动。组织志愿者帮助社区打扫卫生,清除杂草、垃圾,清除卫生死角,保持社区内卫生整洁,无乱扔乱倒现象;(2)开展进社区清理小广告活动。组织志愿者帮助社区清理楼体、墙体上小广告、小张贴,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贴乱画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口号;(3)开展进社区环境清洁宣传活动。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小分队,到社区开展“清洁家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市民公约等文明知识,号召市民共同参与,推动城市绿化美化,共同搞好社区公共卫生。
3.根据活动要求,及时发送群发短信通知具体活动内容。
三、具体要求
1.上述活动均为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的全市性统一活动,各科室务必要全力参与,不得以各种理由调换时间、降低标准或推诿扯皮讲价钱。
2.“助交通”、“清洁家园”活动在短信通知发出后,各科室负责人要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合理安排工作,主动尽快报名参加。
3.每次开展活动由部机关党委记录在案,由部纪检员进行直接跟踪督查。
中共洛阳市委宣传部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