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今后,我市国土部门将通过保证用地计划指标、允许脱贫攻坚项目按“先建新,后拆旧”类型申报用地、指导鼓励贫困县开展宅基地复垦券交易等多项措施,确保脱贫攻坚项目早日落地,惠及贫困群众。
保障脱贫攻坚用地空间
将“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以及产业扶贫等各类脱贫攻坚用地全部纳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中,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项目选址改变或临时安排的脱贫攻坚项目,在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县政府通过局部调整乡级规划对乡镇范围新增建设用地进行重新布局,经市政府审批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从而保障相关项目顺利建设。
保障脱贫攻坚用地计划指标
持续加大对脱贫攻坚用地的支持力度。在下达2018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在6个贫困县应分配新增计划指标的基础上,对宜阳县、栾川县、洛宁县、汝阳县、伊川县5县各自再增加600亩,对深度贫困县嵩县增加1000亩。如相关贫困县仍有用地需求先行追加,超出计划指标部分由全市国土部门统筹解决。
允许“先建新,后拆旧”
全市6个贫困县在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报批用地指标时,不受我市土地利用年度周转指标限制,全部予以保障。脱贫攻坚项目用地除可按现有“先拆旧,后建新”类型申报用地外,还可按新增的“先建新,后拆旧”类型申报,确保脱贫攻坚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指导贫困县开展宅基地复垦券交易
宅基地复垦券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腾退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可拆旧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扣除自身安置用地后节余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我省为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于2016年推动宅基地复垦券在省域内公开交易。贫困县对易地扶贫搬迁后腾退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施复垦,复垦后产生的宅基地复垦券进入省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交易收益由县政府统筹使用,用于扶贫开发、农民生产生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2016年至今,我市宅基地复垦券交易总收益已达6.7亿元,为6个贫困县争取了大量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
今后,市国土资源局将继续指导鼓励贫困县开展宅基地复垦券交易工作。(洛阳日报记者 苏楠 通讯员 李欣蔚)
原标题:洛阳全市宅基地复垦券交易收益已达6.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