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我市将利用5个月左右的时间,以狄治民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及其“保护伞”案件(以下简称狄治民案件)作为典型案件,在全市集中开展专项以案促改工作。
去年8月,我市警方根据群众举报,一举打掉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涉黑团伙。市纪委、洛宁县纪委将“扫黑”“毁伞”同步推进,严查快处该案背后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8名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今年6月15日,该案第一批涉案赃款返还工作在洛宁县董寺村进行。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对狄治民等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
日前,市纪委印发《全市深刻剖析狄治民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及其“保护伞”案件集中开展专项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以狄治民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按照宣传动员、警示教育、查摆剖析、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监督检查的工作步骤,开展专项以案促改工作,挂图作战、挂牌督办,剖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强化教育警示,查摆整改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专项以案促改,让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更加有力,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更加有效,政法系统打击违法犯罪更加坚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凸显,扶贫政策落实更加到位。
按照《方案》,市纪委将组织撰写狄治民案件剖析报告,整理涉“伞”8名公职人员忏悔录,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各地各部门要挖掘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联系本地本单位和个人实际,既查摆剖析共性问题,又查摆剖析部门问题;既查摆剖析涉黑涉恶问题,又查摆剖析涉“伞”涉腐问题。
以案促改关键在于“改”。《方案》指出,要把整改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对剖析査摆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针对狄治民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以及查摆剖析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短板,注重围绕规范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追责等重点建章立制。(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陈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