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国土资源厅与市政府举行协议签约仪式,双方将共同推进洛阳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探索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洛阳模式”,为全省探索先行示范经验。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张兴辽、副巡视员王文卿,市领导刘宛康、吴孟铎、王琰君、侯占国等出席签约仪式。
协议提出了省市共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的总体要求,即在全省率先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在土壤污染防治各方面进行探索,形成一批符合洛阳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污染防治模式,推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协议,我市将通过共建在全省率先实现以下目标:
2018年年底前,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我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年度目标;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重金属排放量实现零增长;完成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
2019年年底前,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或退耕还林还草年度目标任务;继续实施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我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要求的年度目标;重金属排放量保持零增长;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试点工作。
2020年10月底前,完成1个农用地类和1个污染地块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在90%以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与2015年相比零增长。
根据协议,在先行区建设中,省国土资源厅重点在于方向引导与政策和技术支持,洛阳市政府重点在于具体工作实施与推进。双方将共同推进土壤污染详查、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提升矿山环境监管能力等工作,并适时将经验加以推广。(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