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要求,12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少敏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督查组到偃师市、孟津县,就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重点围绕全市环保方面突出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级人大信访部门收到的反映环保方面的问题等4项内容开展。督查期间,李少敏一行深入电力、钢铁、水泥、机械制造、新材料等企业,现场查看环保设施运行和措施落实情况,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治本,抓好源头防治,严格制度执行,推动企业依法生产、达标排放、加快转型。督查组还抽调人员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暗访。
在偃师市、孟津县,督查组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李少敏指出,此次专项督查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委决策、回应民生关切的实际行动,旨在运用法律监督手段,推动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担负起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把党中央要求和环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压实监管责任,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和此次督查发现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并以此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强化宣传教育,凝聚广泛共识,让环保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持续提升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创新监督形式,提升监督实效,助推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再取新成效。(洛阳日报记者 白云飞 张宁 通讯员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