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长刘宛康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研究污染防治、开放创新等工作。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监察法是这一重大改革的关键环节,为开创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和法治保障。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监察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监察法各项规定,全力支持监察机关依法履职。要主动对标看齐,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洛阳市2018年空气质量考核暨生态补偿办法(修订)》《洛阳市2018年水环境质量考核暨生态补偿办法》。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要牢记肩负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学习好、贯彻好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新理念为指挥棒、风向标,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兑现奖惩,真正硬起手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在强化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凝聚全社会关注环保、参与治理的强大合力。
会议还研究了我市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构建和发展等工作,强调要充分发挥自创区、自贸区政策先行先试优势,加快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不断为扩大开放、创新发展、产业转型积蓄动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洛阳日报记者 白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