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开展了“12331——助力健康中国梦,食药安全伴你行”12331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活动,扩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的社会知晓度,倡导广大市民关注食品药品安全。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12331是全国统一开通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市民可以通过拨打12331向监管部门反映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除了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市民还可以通过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网站(http://www.12331.org.cn/)、信件(寄往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走访的方式,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据了解,去年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收到投诉举报2775件,其中通过投诉举报电话受理2182、网络157件、信件219件、走访86件、其他131件。其中,涉及食品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投诉举报较为集中,分别为1811件和782件,监管部门根据这些投诉举报线索立案56件,已全部办结。
针对市民投诉举报中比较关注的话题,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
●网络订餐时应注意查看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订餐后保存消费凭证,以便消费维权。网购食品时应查看卖家资质,是否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公示信息是否清晰、易于辨识,销售的食品是否在批准的生产经营许可范围内。
●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种,不能代替药物,不要轻信虚假宣传。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包装上的“小蓝帽”标志和批准文号,消费者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输入批准文号,查询产品更多信息。
●目前,电视购药和邮寄、网购药品消费存在的欺诈陷阱较多,监管人员调查取证难度很大,消费者也很难得到赔偿。所以,患者勿轻信广告宣传,谨慎通过网络、电视、邮购等方式购买药品,以防上当受骗。
●在购买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类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时,应检查产品包装上有无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选购进口化妆品时应注意查看有无中文标签标明进口商名称、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使用期限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尤其应注意产品必须标注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洛阳日报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