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8日召开。昨日,市政协召开十二届十六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相关事宜。市政协主席刘应安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协商通过了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调整增补事宜;听取了2016年度提案督察暨重点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各专门委员会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打算的汇报;审议了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提案工作报告(草案)、《2017年度政协协商工作计划(草案)》;协商通过了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宜。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商决定,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7年1月8日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听取和审议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列席洛阳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选举事项;审议通过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审议通过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田桂芳等7名同志辞去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撤销辛向阳政协洛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会议强调,全市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认识、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率先发展。要紧紧围绕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加快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全面实施“9643合理有效投资行动计划”,聚焦洛阳发展新的战略定位,让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更有作为、协商民主实践创新更有成效、政协委员履职尽责更具活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更加规范。要确保高标准开好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士气,做好筹备工作,提升建言质量,严肃会风会纪,真正把会议开成风清气正的大会、严谨务实的大会、团结奋进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