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部署,今年4月26日至5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宜阳县进行了常规巡察。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6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召开反馈会,向宜阳县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发现宜阳县的突出问题是:县委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措施乏力,农村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弱化。村级党的建设缺失,部分村级组织不健全,“后进村”整治不力,党员发展不规范,个别村委代替党员缴纳党费;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对群众思想引领不到位。涉农领域违规操作,违纪违规和腐败问题多发。项目审批把关不严,虚报冒领时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比较普遍,挪用、套取专项资金问题突出;村组干部贪污、侵占、截留惠农资金、集体“三资”问题频发。
同时还发现宜阳县存在其他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上紧下松、层层递减,专项治理排查、整改不力,对个别违纪干部处理不及时。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以权谋私,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参与非法集资问题,个别单位还向内部职工违规集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违规列支报销烟酒、礼品支出比较普遍,“庸懒散拖”问题突出;个别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时有发生。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干部交流轮岗不到位,“吃空饷”问题仍然存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问题较多。对市委巡察组收到的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市委巡察办已按规定分别移交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有关单位处理。
宜阳县委书记安颖芳表示,县委将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压实责任,全面整改;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干部作风转变,不断完善整改长效机制,以良好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